2026年是《中欧地理标志协定》生效五周年。《中国100家中欧互认地理标志品牌价值评估研究》是河南理工大学副教授、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研究院副院长马伟阳博士牵头主持的北京知识产权研究会委托课题。该课题由边力、马伟阳、王瑜、姚光明策划,由马伟阳、王泽、蔡富洋、李俐芳、杜舒妤等具体承担,王笑怡、许祎妹、赵倩巍、王静祎、张晴、连如俊、杨奕颖、才佳音、邹昆茹等参加,河南理工大学文法学院2022级法学本科生也给予大力支持。本课题研究历时10个月,形成20余页价值评估初步结果、500多页100家地理标志档案、5000余页相关地理标志材料。2025年12月14日,北京知识产权研究会举行课题评审会,与会人员对该课题研究成果给予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该课题研究成果将陆续发表,其中《中国100家中欧互认地理标志保护状况①——安吉白茶》《中国100家中欧互认地理标志保护状况② ——安溪铁观音》《中国100家中欧互认地理标志保护状况③——保山小粒咖啡》《中国100家中欧互认地理标志保护状况④——赣南脐橙》《中国100家中欧互认地理标志保护状况⑤ ——霍山黄芽》《中国100家中欧互认地理标志保护状况⑥ ——郫县豆瓣》《马伟阳、王泽:中国100家中欧互认地理标志保护状况⑦——普洱茶》《中国100家中欧互认地理标志保护状况⑧——山西老陈醋》《中国100家中欧互认地理标志保护状况⑨——烟台苹果》《中国100家中欧互认地理标志保护状况⑩——坦洋工夫》《中国100家中欧互认地理标志保护状况⑪——白城绿豆》《中国100家中欧互认地理标志保护状况⑫——肇源大米》《中国100家中欧互认地理标志保护状况⑬——婺源绿茶》《中国100家中欧互认地理标志保护状况⑭——福州茉莉花茶》《中国100家中欧互认地理标志保护状况⑮———蘑菇类》《中国100家中欧互认地理标志保护状况⑯——南丰蜜桔》《中国100家中欧互认地理标志保护状况⑰——大蒜类品牌》《中国100家中欧互认地理标志保护状况⑱——安岳柠檬》《中国100家中欧互认地理标志保护状况⑲——三个黑木耳品牌》《中国100家中欧互认地理标志保护状况⑳——三个绿茶品牌》《中国100家中欧互认地理标志保护状况㉑——两个梨类品牌》《中国100家中欧互认地理标志保护状况㉒——三个红茶品牌》《中国100家中欧互认地理标志保护状况㉓——两个葱类品牌》《中国100家中欧互认地理标志保护状况㉔——两个腌制菜品牌》《中国100家中欧互认地理标志保护状况㉕——三个苹果品牌》《中国100家中欧互认地理标志保护状况㉖——建宁通心白莲》《中国100家中欧互认地理标志保护状况㉗——两个姜类品牌》《中国100家中欧互认地理标志保护状况㉘——两个猕猴桃品牌》《中国100家中欧互认地理标志保护状况㉙——两个柚类品牌》《中国100家中欧互认地理标志保护状况㉚——两个中药材品牌》已在北京知识产权研究会微信公众号刊发,现发表第三十一篇。
作者:马伟阳,法学博士,河南理工大学副教授,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研究院副院长
杜舒妤,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法学系2026级法学硕士研究生
《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十五五”规划》明确要求:积极推广地理标志产品和品牌,促进地理标志产品交易,推动地理标志产品产业链延伸,推动更多中国地理标志产品“走出去”。《中欧地理标志协定》自2021年3月1日起正式生效,2026年是该协定生效五周年。根据该协定,我国入选中欧地理标志共同保护名录的枸杞品牌有两个:柴达木枸杞、精河枸杞。现梳理这两个地理标志品牌保护状况,以期助力其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一、柴达木枸杞
柴达木枸杞是我国青海省唯一一个入选中欧地理标志共同保护名录的区域公用品牌。柴达木枸杞自2021年3月1日起受中欧双方地理标志共同保护。柴达木枸杞具有颗粒大、色红、肉厚、含糖量高、味甜的特点,是纯天然、无污染、非人工栽培的高级补品,有滋补肝肾、益精明目之功,属补血药类。[1]其保护如下:
(一)保护扶持方面
柴达木枸杞地理标志获得双重保护(见表1.1)。首先,柴达木枸杞获得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2013年4月15日,柴达木枸杞根据《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原农业部令第11号)获得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原农业部公告第1925号)。根据《原农业部公告第1925号》,柴达木枸杞的地域保护范围为青海省海西州境内。[2]其次,柴达木枸杞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2016年12月28日,柴达木枸杞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原国家质检总局令第78号)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原国家质检总局公告2016年第128号);2017年12月11日,柴达木枸杞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原国家质检总局令第78号)继续列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名录(原国家质检总局公告2017年第108号);2025年9月23日,柴达木枸杞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80号)继续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并优化相关质量技术标准(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646号)。根据《原国家质检总局公告2016年第34号》《原国家质检总局公告2016年第128号》《原国家质检总局公告2017年第108号》《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646号》,柴达木枸杞地理标志产品的产地范围为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简称“海西州”)(柴达木盆地全境)现辖行政区域。[3]这与柴达木枸杞农产品地理标志的保护范围保持实质一致。这样,柴达木枸杞地理标志实现了较为充分的保护。
当地积极扶持柴达木枸杞地理标志产业发展。当地出台《全域打造柴达木绿色有机枸杞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海西州扶持枸杞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西政办〔2024〕13号)等政策措施,系统推进柴达木枸杞产业标准化、规模化、品牌化,赋能柴达木枸杞特色产业提质增效与可持续发展。
(二)使用运用方面
2025年,海西全州枸杞种植面积达43.6万亩,可采摘面积36万亩;枸杞鲜果销售量预计达1100吨,均价保持在43元/公斤,较传统干果增值54%,直接带动就业2.7万人。[4]截至2026年9月18日,使用柴达木枸杞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市场主体有22家[5],使用柴达木枸杞获得全国绿色食品认证的企业有5家[6],使用柴达木枸杞获得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认定的企业有10家[7](见表1.2)。
当地举办或参加柴达木枸杞产销对接会、青海枸杞“柴达木”品牌发布会、海西州农民丰收节、柴达木富硒有机枸杞节等活动,大力宣传推广柴达木枸杞地理标志。柴达木枸杞也获得不少社会荣誉,持续提升柴达木枸杞的品牌影响力。例如,2018年7月3日,青海省都兰县香日德镇小夏滩村柴达木枸杞入选农业农村部认定的前六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监测合格名单;2019年1月17日,柴达木枸杞入选农业农村部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科技部 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水利部联合认定的第二批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名单;2025年5月16日,柴达木枸杞入选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认定的2025年第一批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
(三)文化生态方面
2023年10月26日,柴达木枸杞的产地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乌兰县入选生态环境部认定的第七批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见表1.3)。依托乌兰县生态文明创建成果,推动柴达木枸杞地理标志与当地生态建设深度融合,助力提升产品品牌知名度与产品附加值。
(四)管理服务方面
柴达木枸杞地理标志管理呈现双主体特征(见表1.4)。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646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第23条,柴达木枸杞地理标志产品的权利主体和管理主体均为海西州人民政府。根据《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柴达木枸杞农产品地理标志的权利主体和管理主体是海西州农牧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海西州农村经济经营服务站)。该服务中心是经海西州农牧局批准登记的事业单位法人,开办资金为823.29万元,业务范围为承担全州农牧机械、农业技术、农作物防疫、中草药、花卉、种畜改良、畜种繁育等农牧业技术的推广和服务工作等。[8]
当地积极推动柴达木枸杞管理与标准化建设。当地出台《加强海西州枸杞质量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枸杞质量安全工作若干措施》等文件,加强柴达木枸杞地理标志的使用管理,强化柴达木枸杞质量安全管理。制定《柴达木绿色枸杞生产质量控制规范(DB63/T 1133-2023)》《地理标志产品 柴达木枸杞(DB63/T1759-2019)》等地方标准,统一柴达木枸杞地理标志产品的栽培管理、采收、治干加工工艺、质量要求和试验方法等标准化要求。
(五)问题与建议
柴达木枸杞地理标志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两种保护方式的主体不统一以及历史文化建设欠缺。
如前所述,柴达木枸杞地理标志产品的权利管理主体为当地政府,柴达木枸杞农产品地理标志的权利管理主体为当地的事业单位。这两种保护类型主体的不统一容易增加不同保护类型之间的管理监督协调难度,也不利于柴达木枸杞地理标志的保护、维权与执法工作。此外,柴达木地区野生枸杞数千年前已经存在,但海西州没有为此获得国家或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历史文化建设明显欠缺。《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五”规划纲要》明确要求:强化品牌引领,发展品牌农业,积极推广地理标志产品和品牌,把农业建成现代化大产业。《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十五五”规划》进一步要求:实施地理标志促进区域特色经济发展工程,深入挖掘地理标志的历史、文化和生态价值,推动地理标志与文化旅游等产业深度融合,支持打造特色地理标志文旅项目和旅游线路。因此,当地政府或相关主体,应当抢抓机遇,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动柴达木枸杞两种地理标志保护类型的权利管理主体的统一与协调,加强柴达木枸杞地理标志产品历史文化建设,以助力柴达木枸杞地理标志产业实现绿色有机融合高质量发展和当地乡村全面振兴。
二、精河枸杞
精河枸杞是我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入选中欧共同保护名录的3个区域公用品牌之一。[9]精河枸杞自2021年3月1日起受中欧双方地理标志的共同保护。精河枸杞果实粒大饱满,鲜果呈四菱形或纺锤形,枸杞果实为浆果,富含蛋白质、碳水化合物、多糖、磷、锌、甜菜碱、类胡萝卜素、类黄酮、氨基酸等多种成分。[10]其保护如下:
(一)保护扶持方面
精河枸杞地理标志获得双重保护(见表2.1)。首先,精河枸杞获得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2012年12月7日,精河枸杞根据《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原农业部令第11号)获得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原农业部公告第1870号)。根据《原农业部公告第1870号》,精河枸杞农产品地理标志地域保护范围包括精河县托里乡(现托里镇)、大河沿子镇、八家户农场、阿合奇农场、茫丁乡、托托乡(现托托镇)等六个乡镇场,涉及56中心村。[11]其次,精河枸杞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2025年4月1日,精河枸杞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80号)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625号)。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625号》,精河枸杞地理标志产品的产地范围为精河县托里乡(现托里镇)、大河沿子镇、八家户农场、阿合奇农场、茫丁乡、托托乡(现托托镇)等六个乡镇场,涉及56个中心村。[12]这与精河枸杞农产品地理标志的产地范围完全保持一致。这样,精河枸杞地理标志实现了充分保护。
表2.1:精河枸杞地理标志登记注册情况
当地积极扶持精河枸杞地理标志产业发展。当地出台《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精河枸杞产业促进条例》《精河县2025年枸杞种植管理工作方案》《精河县2025年枸杞生产加工实施方案》《精河县枸杞产品库存清零专项行动方案》等法规政策,明确精河枸杞产业的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具体措施,系统推动精河枸杞产业标准化种植、精细化加工、品牌化发展。
(二)使用运用方面
精河县是“中国枸杞之乡”。精河枸杞种植面积10.73万亩,年产量1.3万吨,产值4.2亿元。[13]2025年上半年,枸杞鲜果收购价从2023年12元/公斤升至14.56元/公斤,惠及500余户,杞农户均增收1.3万元。[14]截至2026年9月20日,使用精河枸杞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市场主体有7家[15],使用精河枸杞获得全国绿色食品认证的企业有1家[16],使用精河枸杞获得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认定的企业有2家[17]。(见表2.2)。
当地举办或参与新疆·精河枸杞产业发展系列文商旅活动、中欧地理标志产品贸易洽谈会、新疆精河枸杞产品交易会等活动,大力宣传推广精河枸杞地理标志。精河枸杞也获得不少社会荣誉,持续提升精河枸杞的品牌知名度。例如,2019年11月15日,精河枸杞入选中国农产品市场协会等认定的中国农业品牌目录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2020年12月28日,精河枸杞入选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认定的2020年第三批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2021年8月27日,精河枸杞入选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的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筹建名单;2021年12月13日,精河枸杞入选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的第一批地理标志运用促进重点联系指导名录;2024年11月26日,精河枸杞入选农业农村部认定的农业品牌精品培育名单。
(三)管理服务方面
精河枸杞地理标志管理呈现双主体特征(见表2.3)。根据《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精河枸杞农产品地理标志的权利主体和管理主体是新疆精河县枸杞协会。该协会成立于1999年7月2日,是经精河县民政局批准登记的社会团体法人,注册资金为0.3万元,业务范围为规范“精河枸杞”栽培管理技术等。[18]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625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第23条,精河枸杞地理标志产品的权利主体和管理主体均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精河县人民政府。
当地积极推动精河枸杞管理与标准化建设。当地出台《“精河枸杞”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文件,加强精河枸杞地理标志的使用管理,强化精河枸杞质量安全管理。制定《精河枸杞品种 精杞一号(DB65/T 2084.1-2003)》等地方标准,统一精河枸杞地理标志产品的栽培管理、采收、加工、质量要求和试验方法等标准化要求。
(四)问题与建议
精河枸杞地理标志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两种保护方式的主体不统一和生态文明建设明显不足。
如前所述,精河枸杞农产品地理标志的权利管理主体为当地的社会团体,精河枸杞地理标志产品的权利管理主体为当地政府。这两种保护类型主体的不统一容易增加不同保护类型之间的管理监督协调难度,也不利于精河枸杞地理标志的保护维权打假工作。另经查询,精河枸杞的产地精河县还不是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这不利于精河枸杞品牌附加值提升。《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五”规划纲要》明确要求:强化品牌引领,发展品牌农业,积极推广地理标志产品和品牌,把农业建成现代化大产业。《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十五五”规划》更是明确要求:实施地理标志促进区域特色经济发展工程,深入挖掘地理标志的历史、文化和生态价值,推动地理标志与文化旅游等产业深度融合,支持打造特色地理标志文旅项目和旅游线路。因此,当地政府或相关主体,应当抢抓机遇,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动精河枸杞两种地理标志保护类型的权利管理主体的统一与协调,加快精河枸杞的产地精河县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以推动精河枸杞地理标志产业融合绿色高质量发展和当地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